新加坡刑事律师 Johannes Hadi、Eugene Thuraisingam及 Seraphine Loh代理列夫·潘菲洛夫(Lev Panfilov)成功上诉,推翻其定罪(Public Prosecutor v Panfilov, Lev [2025] SGHC 249)。上诉庭批准上诉,撤销他就全部四项控罪的定罪——一项非礼、一项插入式性侵犯及两项强奸——高等法院原就此判处他 11 年 6 个月监禁及 12 下鞭刑。Johannes Hadi代表上诉人主导陈词。

当就案发经过唯一的直接证据就是指控者本人的陈述,而这一陈述又恰恰在最关键之处出现反复时,强奸定罪还能否成立?上诉庭给出的答案是:不能。2026 年 9 月 2 日,在听取由 Johannes Hadi 领军的新加坡刑事律师团队的陈词后,由首席大法官梅达顺(Sundaresh Menon)以及上诉庭法官 Ang Cheng Hock 和 Sushil Nair 组成的合议庭(coram)批准列夫·潘菲洛夫的上诉,撤销其就全部四项控罪的定罪。

案件背景

高等法院原裁定,身为新加坡永久居民、Wah!Banana 前编剧兼演员的潘菲洛夫罪名成立,涉及一项非礼、一项插入式性侵犯及两项强奸控罪,源于 2021 年 1 月他与一名在 Tinder 上认识的女子的一次接触。主审法官 Pang Khang Chau 判处他 11 年 6 个月监禁及 12 下鞭刑:Public Prosecutor v Panfilov, Lev [2025] SGHC 249。

上诉

由刑事律师 Johannes Hadi 领军的潘菲洛夫上诉,核心归结为一个问题:当定罪仅凭一名证人的一面之词而别无其他证据时,指控者的证词是否达到了新加坡法律所要求的“异常令人信服”(unusually convincing)标准?该标准源自 AOF v Public Prosecutor [2012] 3 SLR 34,其要旨是:唯有在指控者的证词异常令人信服的情况下,方可在无佐证的情况下据以作出超越合理怀疑的定罪——这是一道很高的门槛,而辩方主张控方的案情并未跨过这道门槛。

该刑事律师团队向法庭指出若干其认为原审法官未予充分考量的矛盾之处:指控者曾告诉医生她在案发时曾尖叫,却在庭上作证称她想尖叫但没有——尽管隔壁房间的一名室友并未听到任何声响;她曾要求医生出具一份记录其伤情的备忘录,但当医生拒绝时,她又要求将该次就诊从记录中删除;而案发后不久拍摄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她步伐正常、神情镇定、发丝不乱,与她所陈述的遭袭经过并不相符。

裁决

上诉庭全面批准该刑事律师团队的上诉,撤销潘菲洛夫就全部四项控罪的定罪。

法庭在很大程度上认同辩方的论点。法庭指出,确实存在“控方须超越一切合理怀疑证明其案情的要求”,且“法庭有责任以最严格的态度和尊重来适用这一标准”。就本案事实而言,法庭指出:“存在多处矛盾,动摇了指控者证词的核心要素,正因如此,指控者的证词未能达到异常令人信服的程度。”

若干要点

第一,“异常令人信服”标准发挥着实质作用。当定罪建立在指控者未经佐证的陈述之上时,该陈述必须异常令人信服,方能确立超越合理怀疑的罪责。仅凭法庭在权衡之下相信指控者是不够的;这一门槛要求严格。

第二,细微的矛盾在上诉中可能累积成势。孤立来看似属细微的出入,综合起来可能引发合理怀疑——尤其是当这些出入关乎核心事件,而原审法庭又未予充分审视时。上诉法庭有权重新审视原审法庭对此类事项所赋予的分量。

我们如何提供协助

一支专业的新加坡律师团队,对于发现并阐明客观证据与指控者陈述之间的真正缺口至关重要。

我们的刑事辩护业务在刑事程序的每一个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代理,从调查、审讯,到针对定罪及量刑的上诉。如果您正面临刑事控罪,或正考虑就定罪或量刑提出上诉,欢迎联系我们进行保密咨询。

延伸阅读

Johannes Hadi (洪嘉骏)

董事兼主控刑事律师

People - Eugene Thuraisingam

Eugene Thuraisingam

创所董事兼刑事律师

Seraphine Loh (骆天慧)

助理刑事律师

Share the Post: